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地块注销公告

按照《锦屏镇人民政府关于邵永岗土地权属核查确认情况及申请更正确权登记手续的报告》,经东街村和锦屏镇核查确认,确权登记在邵永岗名下的位于散花沟门的编码为6208231002010100037(面积0.5亩)和6208231002010100038(面积5.42亩)两个地块为村集体公用地。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深入东街村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核查,确认东街村和锦屏镇对两个地块权属认定程序规范、事实清楚、群众认可。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八十一条规定,2025年12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向邵永岗本人送达了《告知书》,规定期限内,其本人未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更正登记。现依法注销邵永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书代码620823100201010005J)下6208231002010100037和6208231002010100038两个地块。

特此公告。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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