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公示

2025年9月17日,崇信县公刘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崇信县火化车间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崇信县火化车间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拟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永久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0.1192公顷,建设内容均为火化车间及附属设施使用,涉及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林地。其中,按地类分:拟使用疏林地0.1192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Ⅲ级保护林地0.1192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地方公益林地0.1192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拟使用其他林地0.1192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人工起源林地0.1192公顷;按林地权属分:拟使用锦屏镇关村村集体林地0.1192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崇信县公刘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崔银奎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火化车间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申请单位:崇信县公刘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锦屏镇关村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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