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人员朱占花等29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朱占花,身份证号:62272419500418****,家住崇信县黄寨镇黄土寺村。
2025年2月22日,朱占花因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391.07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壹元零柒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院子里因院内有冰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李桂芳,身份证号:62272419701120****,家住崇信县锦屏镇九功村。
2025年3月1日,李桂芳因腰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294.11元(大写:贰仟贰佰玖拾肆元壹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打扫卫生站在餐桌上擦灯时不慎掉到地上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关水转,身份证号:62272419710106****,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
2025年2月20日,关转水因左侧腓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486.46元(大写:陆仟肆佰捌拾陆元肆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小区走路时不小心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李冬华,身份证号:62272419550516****,家住崇信县新窑镇戚家川村。
2025年1月27日,李冬花因右下肢二度烫伤伴感染(浅二度表面约1%)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407.03元(大写:贰仟肆佰零柒元零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煮肉时因不慎摔倒导致肉汤侧翻烫伤大腿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刘姐爱,身份证号:62272419621018****,家住崇信县黄寨镇甘庄村。
2025年2月26日,刘姐爱因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头部损伤、胸部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916.95元(大写:叁仟玖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承包地里挑地膜时因地上有冰溜子不慎滑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文彩霞,身份证号:62272419610320****,家住崇信县柏树镇闫湾村。
2025年2月11日,文彩霞因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513.43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叁元肆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扫雪时因路滑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梁和平,身份证号:62272419570207****,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平头沟村。
2025年3月5日,梁和平因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647.38元(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柒元叁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停三轮车时不慎被车把撞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王巧玲,身份证号:62272419491120****,家住崇信县柏树镇柏树村。
2025年3月1日,王巧玲因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9697.2元(大写:玖仟陆佰玖拾柒元贰角)。
患者自述:在家中院内上厕所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朱文英,身份证号:62272420030118****,家住崇信县锦屏镇长新村。
2025年3月10日,朱文英因脑血管畸形伴出血、颅骨骨折、上颌窦骨折、左侧眶骨骨折、左眼球结膜出血、头皮血肿、多处挫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571.1元(大写:陆仟伍佰柒拾壹元壹角)。
患者自述:骑电动车行驶过程中从公路边驶出发生翻车导致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0.杨小军,身份证号:62272419681002****,家住崇信县锦屏镇东街村。
2025年3月7日,杨小军因右侧胫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9132.52元(大写:玖仟壹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家贴瓷砖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1.杨锁锁,身份证号:62272419631227****,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
2025年3月28日,杨锁锁因手部指伸肌腱损伤(右手拇指伸肌腱断裂)、右侧开放性第一掌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591.9元(大写:贰仟伍佰玖拾壹元玖角)。
患者自述:在家中用切割机切柴时不小心伤到大拇指,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2.任尔兴,身份证号:62272419530322****,家住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
2025年3月24日,任尔兴因头顶部头皮裂伤、颈部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578.4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捌元肆角)。
患者自述:在灵台县梁原乡卸车上木头时不慎滑倒头部着地受伤,自行到当地医院治疗,3月26日感觉不适,到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3.张彩红,身份证号:62272419780311****,家住崇信县黄寨镇黄寨村。
2025年3月9日,张彩红因左下肢血肿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380.98元(大写:陆仟叁佰捌拾元玖角捌分)。
患者自述:骑摩托车时不慎跌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4.朱珍叶,身份证号:62272419471227****,家住崇信县木林乡崖窑村。
2025年3月11日,朱珍叶因右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左侧外踝骨折、创伤性湿肺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4431.58元(大写:肆仟肆佰叁拾壹元伍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崇信县工商联大厦逛街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5.秦红明,身份证号:62272419700530****,家住崇信县柏树镇东风村。
2025年3月9日,秦红明因腰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104.92元(大写:贰仟壹佰零肆元玖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地里干活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6.麻小华,身份证号:62272419791002****,家住崇信县柏树镇申家庄村。
2025年3月22日,麻小华因手部拇指伸肌腱损伤(左手拇指伸肌腱断裂)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387.42元(大写:叁仟叁佰捌拾柒元肆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用电锯锯柴时不慎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7.谷喜平,身份证号:62272419820408****,崇信县锦屏镇野雀村。
2025年3月22日,谷喜平因左手第一掌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653.17元(大写:叁仟陆佰伍拾叁元壹角柒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农田耕地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8.关永红,身份证号:62272419880406****,家住崇信县黄花乡凉水泉村。
2025年3月18日,关永红因胸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318.55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捌元伍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崇信县金荣医院门口红绿灯处因道路湿滑导致自己的三轮电动摩托车不慎侧翻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9.张红梅,身份证号:62272419740918****,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新西街。
2025年3月26日,张红梅因左侧膝关节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551.61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壹元陆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做饭时不慎滑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0.李桂芳,身份证号:62272419701120****,家住崇信县锦屏镇九功村。
2025年3月12日,李桂芳因腰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中医医院,住院费:2135.95元(大写:贰仟壹佰叁拾伍元玖角伍分)。
患者自述:2025年3月1日,李桂芳在家站桌子上打扫卫生不慎摔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后又就诊于崇信县中医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1.邵杰,身份证号:62082320081228****,家住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
2025年3月23日,邵杰因意外割伤,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7449.45元(大写:柒仟肆佰肆拾玖元肆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不慎滑倒被锐器割伤致髋部坐骨神经损伤,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2.刘秀春,身份证号:62272419350820****,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新西街。
2025年3月19日,刘秀春因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337.44元(大写:贰仟叁佰叁拾柒元肆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头晕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3.柏会琴,身份证号:62272419620305****,家住崇信县黄寨镇黄寨村。
2025年3月14日,柏会琴因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975.4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伍元肆角)。
患者自述:在黄寨牛场因天气下雨湿滑,拉牛时不慎滑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4.唐引文,身份证号:61032719820226****,家住崇信县新窑镇西刘村。
2025年3月8日,唐引文因右小腿血肿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828.2元(大写:叁仟捌佰贰拾捌元贰角)。
患者自述:骑三轮摩托车在家干活,因路滑导致车辆侧翻压到小腿,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5.陈通,身份证号:62272420060316****,家住崇信县柏树镇申家庄村。
2025年3月14日,陈通因右手第五掌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176.22元(大写:伍仟壹佰柒拾陆元贰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晚上出来上厕所因下雪不慎滑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6.甘来来,身份证号:62272419950505****,家住崇信县锦屏镇东庄村。
2025年3月16日,甘来来因左足软组织感染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770.41元(大写:贰仟柒佰柒拾元肆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地里干活时不慎踩中钉子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7.马银贵,身份证号:62272419721120****,家住崇信县新窑镇赤城村。
2025年3月5日,马银贵因右侧开放性肱骨下端骨折、右侧髌骨骨折、右侧手腕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5334.14元(大写:壹万伍仟叁佰叁拾肆元壹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赤城街道因自家买化肥,搬运时不小心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8.肖玉红,身份证号:62272419741010****,家住崇信县新窑镇戚家川村。
2025年1月19日,肖玉红因右上肢二度烧伤并感染、右股骨颈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332.02元(大写:叁仟叁佰叁拾贰元零贰分)。
患者自述:在家做饭时因腿脚不利索导致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9.杜小霞,身份证号:62272719770626****,家住崇信县木林乡木林村。
2024年11月25日,杜小霞因胸椎体轻度楔形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医院以“胸12椎体轻度楔形变,腰椎骨质未见明显异常”建议前往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遂前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入院疼痛减轻后出院,于2025年3月17日患者再次出现腰部疼痛不适,就诊于崇信县中医医院,以“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根本,陈旧性胸骨骨折”收住,住院总费用:2978.71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捌元柒角壹分)
患者自述:2024年11月25日,在滨河路小区内,因下雪路滑不慎滑倒,随后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医院以“胸12椎体轻度楔形变,腰椎骨质未见明显异常”建议前往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遂前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入院疼痛减轻后出院,于2025年3月17日患者再次出现腰部疼痛不适,就诊于崇信县中医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9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