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崇信县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崇信县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崇信县党政机关统办楼西一楼三楼301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核定分类用气配气价格。核定崇信县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4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47元/立方米。

(二)理顺分类用气销售价格。核定居民用气基本价格2.30元/立方米,上调0.10元/立方米,涨幅4.5%。一、二、三阶梯价格按照1:1.2:1.5比例核定,分别为2.30元/立方米、2.76元/立方米、3.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2.70元/立方米,上调0.20元/立方米,涨幅为8%。

(三)优化居民阶梯气量标准。第一阶梯每户每年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每户每年300-36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居民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用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气量每户每年27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气量每户每年2700-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每户每年3000立方米以上。

三、成本监审结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等程序,形成了《崇信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成本监审结论》。核定崇信县天然气供气气量1561.84万立方米,综合配气成本0.16元/立方米,平均气源成本2.31元/立方米,平均销售成本2.47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24名)

(一)听证人(3名)

牛小红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       

蒋  泓  市发展改革委成本科负责人

陈耀国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二)听证会参加人(17名)

1.消费者(10名)

闫三存   县城区居民

朱宏伟   县城区居民

朱转娥   县城区居民

张海燕   县城区居民

温家强   县城区居民

黄光玉   县城区居民       

温彩粉   县城区居民

李小芳   县城区居民

黄友帅   崇信凤翥酒店副经理  

关  刚   县水质监测中心主任

2.经营者(2名)

朱  彪   崇信县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王志远   崇信县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3.利益相关方(1名)

王拖娟   崇信县聚能合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专家学者(1名)

陶  明   县能源中心副主任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

王小虎   县人大代表  

任  洁   县政协委员 

温金奇   县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陈小燕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股长

于德华   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于宗圣   县住建局干部

(三)旁听人员(1名)

朱  楠   专职社会工作者   

(四)新闻媒体(1名)

于金玉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联系人:刘雷   联系电话:0933—6121383

特此公告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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