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崇信县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崇信县党政机关统办楼西一楼三楼301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核定分类用气配气价格。核定崇信县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4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47元/立方米。
(二)理顺分类用气销售价格。核定居民用气基本价格2.30元/立方米,上调0.10元/立方米,涨幅4.5%。一、二、三阶梯价格按照1:1.2:1.5比例核定,分别为2.30元/立方米、2.76元/立方米、3.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2.70元/立方米,上调0.20元/立方米,涨幅为8%。
(三)优化居民阶梯气量标准。第一阶梯每户每年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每户每年300-36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居民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用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气量每户每年27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气量每户每年2700-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每户每年3000立方米以上。
三、成本监审结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等程序,形成了《崇信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成本监审结论》。核定崇信县天然气供气气量1561.84万立方米,综合配气成本0.16元/立方米,平均气源成本2.31元/立方米,平均销售成本2.47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24名)
(一)听证人(3名)
牛小红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
蒋 泓 市发展改革委成本科负责人
陈耀国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二)听证会参加人(17名)
1.消费者(10名)
闫三存 县城区居民
朱宏伟 县城区居民
朱转娥 县城区居民
张海燕 县城区居民
温家强 县城区居民
黄光玉 县城区居民
温彩粉 县城区居民
李小芳 县城区居民
黄友帅 崇信凤翥酒店副经理
关 刚 县水质监测中心主任
2.经营者(2名)
朱 彪 崇信县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王志远 崇信县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3.利益相关方(1名)
王拖娟 崇信县聚能合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专家学者(1名)
陶 明 县能源中心副主任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
王小虎 县人大代表
任 洁 县政协委员
温金奇 县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陈小燕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股长
于德华 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于宗圣 县住建局干部
(三)旁听人员(1名)
朱 楠 专职社会工作者
(四)新闻媒体(1名)
于金玉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联系人:刘雷 联系电话:0933—6121383
特此公告
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