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居民梁银贝等5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梁银贝等5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梁银贝,身份证号  62272419650408****,崇信县木林乡桃花岭村人。

2022年11月7日,梁银贝因肋骨骨折、腰椎骨折、胸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30494.66元(大写:壹拾叁万零肆佰玖拾肆元陆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给牛饮水不慎摔倒导致肋骨骨折、腰椎骨折、胸椎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王珺,身份证号  62272419680903****,崇信县木林乡崖窑村人。

2022年10月31日,王珺因左脚脚踝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20509.41元(大写:贰万零伍佰零玖元肆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处理屋顶不慎坠落导致左脚脚踝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立即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高明珍 ,身份证号 62272419670329****,崇信县锦屏镇平头沟村人。

2022年12月1日,高明珍因左侧股骨上骨折 ,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487.21元(大写:贰仟肆佰捌拾柒元貮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干活时不慎摔倒导致左侧股骨上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张建,身份证号 62272419970704****,崇信县锦屏镇杜家沟村人。

2023年1月26日,张建因左侧胫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7305.28元(大写:柒仟叁佰零伍元貮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因地滑不慎摔倒导致左侧胫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关东虎,身份证号 62272419691207****,崇信县黄花乡凉水泉村人。

2022年4月25日,关东虎因双眼视物不见,就诊于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费12243.96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肆拾叁元玖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家农耕时,开拖拉机侧翻,人摔倒后出现双眼视物不见,面部及双下肢多处受伤,曾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现在为进一步治疗眼部,于2022年6月11日就诊于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0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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