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续贷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8月10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因疫情原因,建议续贷采取网上远程办理的方式进行。
首贷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理地点:崇信县教科局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9336121143。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⑥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⑦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及利率
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本息还款政策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若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还本宽限期满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若学生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政策。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办理
1.首贷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s://csls.cdb.com.cn/),完成新用户注册、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打印。对于未进行预申请的困难学生,还需填写、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续贷学生,使用首贷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s://csls.cdb.com.cn/),更新完善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并按系统提示操作,提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整个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需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签字确认。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贷款学生需和新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二)现场办理
首贷和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续贷业务,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续贷只需一方到场)须持以下材料到现场审核办理,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其中:
首贷学生,须提供学生个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或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表》、《认定表》(仅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提供),均需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
续贷学生,须提供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及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均需原件。
(三)绑定助学贷
贷款学生须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天内,下载安装“平安口袋银行APP”,并完成注册。然后登录pingan.com/u0p7Dn,选择“绑定助学贷”,按系统提示完成助学贷绑定。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绑定助学贷,造成贷款发放等相关问题的,责任自负。
(四)贷款发放
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督促学校最迟于10月10日前录入受理证明电子回执(未按时限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未成功的,后果自负),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收到回执后,于11月至12月将贷款直接支付到学生所在高校。学生可随时登录个人支付宝账号或到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贷款支付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借款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贷款申请填写时必须详细具体,家庭住址须为能找到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常住地址,乡(镇)住址格式为崇信县**乡(镇)**村**组(队、社)**号,城区住址格式为崇信县**小区**号楼**单元**号(室);联系电话及QQ号必须是借款人常用号码。
2.贷款完成后,学生须妥善保管受理证明(受理证明下方有账户及登录密码)及合同(部分高校学生享受校内资助时须提供助学贷款合同),防止遗失。
3.借款学生随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掌握贷款审批进度。借款学生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尤其要及时更新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登录次数不足时,贷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
4.学段发生变化(当年专升本或攻读研究生)的贷款学生,须及时变更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做延期还款处理。还款计划变更须携带升学后学段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于当年8月底前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5.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还)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未按时归还本息而造成个人征信受损后果的,责任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五、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所有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关注疫情动态,落实防疫措施。办理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随时关注疫情动态,严格落实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及防控措施,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实行网上预约,现场排号办理。计划现场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加入QQ群(群号:626418990,注清楚姓名),提前一天在群内报告本人姓名,截图发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最新健康出行码和动态行程卡,据实告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近7天旅居史、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现场办理要求的,我中心将依据报告先后顺序在QQ群统一发布具体受理日期,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预约。贷款学生预约当日到达办理现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登记排号,按号办理。原则上,未佩戴口罩或未通过网上预约和现场排号的,不予以受理贷款业务。
3.续贷学生建议采取网上远程办理的方式进行,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只允许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单独前来办理。首贷学生只允许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来办理,严禁其他无关人员陪同。
4.所有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贷款时,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安排。办理全程必须佩戴口罩,办理期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崇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