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请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房屋“登记难”问题,现开展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工作,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重要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以前的《土地证》、《房产证》,现“二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租赁、抵押贷款、遗产继承、离婚析产、子女入学及解决权属纠纷等问题时需出具的重要法律凭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

二、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必要性

1.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福利性住房,主要集中在县城滨河路1-3号小区),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标准已调整。(具体内容已在崇信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崇信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为方便业主申请登记,县自然资源局在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春生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点”,服务点节假日不休,工作日服务时间延长至晚上八点半。

3. 《不动产权证书》比合同、发票、缴税凭证更加便于保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登记档案由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如不慎损毁或遗失,可依法补办。

4.《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越早或缴税越早,截至房产二次交易时,已满两年的可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5.5%。(详见二手房交易税率明细表)

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均为原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契税(印花税)缴纳凭证;

2.按揭购房者还需提交的资料:《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还清凭证、预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盖章);

3.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者还需提交的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广大居民朋友,全县上下相关部门已积极行动起来,全程开启了“绿色通道”,集中处置办证有关事宜,请您紧抓全县化解工作政策“窗口期”,安排好时间及时办理登记,以免长期搁置不办,因相关办理要件丢失、房屋开发建设主体灭失、买卖当事人迁居外地等情况无法办理登记,造成新的“登记难”问题。

税费缴纳咨询电话:0933-6124823

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17793372148

崇信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

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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