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崇信县第三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推动商贸经济加速回暖,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发放2022年崇信县第三批电子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三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

二、活动内容

第三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将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发放。

(一)发放范围。崇信县居民及来崇人员。

(二)合作商户范围。全县餐饮行业,以及龙泉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华夏古槐王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初步估算第三批参与活动商户632户,县工信和商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参与商户花名册。

(三)消费券发放金额及时间。第三批电子消费券活动计划发放电子消费券32.1万元,首轮发放时间7月27日上午9:00,第二轮发放时间8月7日上午9:00,第三轮发放时间8月17日上午9:00。

(四)消费券发放类别及数量。第三批电子消费券活动共发放电子消费券11000张,其中:面值150元券500张,限消费满450元使用;面值100元券500张,限消费满300元使用;面值50元券2000张,限消费满150元使用;面值20元券2000张,限消费满60元使用;面值10元券2000张,限消费满30元使用;面值3元券2000张,限消费满10元使用,限消费“一分钱游遍崇信”消费券2000张(龙泉寺景区门票1000张、华夏古槐王景区1000张)。

(五)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方式。

1.消费券领取方式。县域居民首先需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然后注册登录,绑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或甘肃农信银联卡,并定位至平凉市;再点击奖励中心板块进入后领取(或通过首页“崇信县电子消费券”活动背景图进入领取);成功领券后,消费券可在“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看。

2.消费券使用方式。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可在县域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结款时,使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扫一扫付款或出示付款码商户扫码使用,消费券可自动抵扣相应的金额。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则无法使用。

3.消费券使用期限。第三批次电子消费券每轮有效使用期10日,自消费券成功领取时计时。若在10日期限内未消费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失效,失效后由发放平台收回在次轮进行投放。

特此公告。

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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