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中心】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为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县畜牧兽医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坚持数量质量一起抓”等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强化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管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崇信县2024年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了崇信县2024年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专班,明确相关单位职责职能,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确保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质高效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检疫监督。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作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口,严格落实检疫申报“五不受理”“六条禁令”和“五到位”,狠抓产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严格执行“五不得”要求,严把“六个关口”,有效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卫生安全,促进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调运监管。认真落实跨省调运动物前备案报告、指定通道进入、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监督抽检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动物贩运人员、车辆的备案管理,逐步形成了调出地“准出”、调入地“准入”、调运中“严查”、调运后“严管”的有效联动机制,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及传播。
  四、加强兽药监管。持续做好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督促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台账记录,联合农业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单位,组织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切实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五、加强监督抽检。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以安全为底线,以质量为根本,把强化风险监测、提升预警能力作为工作目标,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督促规模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自觉开展兽药残留定量检测,进一步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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