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崇信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和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截至4月7日,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研判火情。节前,县森防指印发了《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的通知》《崇信县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等文件6份,对清明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4月2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锦屏镇、木林乡、黄花乡和防火重点区域开展巡林、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4月2日,县减灾委召开2024年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分析了当前全县面临的森林防火形势,提出了防范应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县气象局分别在4月4日至6日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各级各部门提前落实工作措施,抓好火源管控。
二、强化火源管控,落实防范措施。3月21日以来,县森防指办督促各乡(镇)、国有林场、文旅公司及时组织开展清山清林活动,严格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入林,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天然林区、交通沿线、林缘地带等关键部位防火巡查,杜绝一切火险隐患。对全县林区内3067座坟墓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片、护林员蹲点严守的监督管理制度;对170座寺庙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对“痴、呆、傻”等6类404名特殊人员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护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干部为主要负责人的网格化监管方式;对林区内518户养羊户、302户养牛户进行了登记备案,通过与“林草局、乡镇、村社、养殖户”签订防火责任书,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至目前,共排查6个乡镇火灾隐患点23处,批评教育28人次,给涉及的乡镇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了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在公路沿线、显眼地段、进入林区路口刷写护林防火标语25条,发放“六不进”“十不准”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崇信县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禁火命令》2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8000条,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让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着力营造出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值班值守,高效应对处置。县森防指办和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乡、村、社森林防火人员全员上岗,划片包干,定点蹲守,及时互通、反馈预警和火情等信息,切实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发生。各乡镇(林场)均组建了不少于50人的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各村组建了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落实扑救力量、装备物资和组织指挥“三靠前”,细化物资台账管理、维护保养、清查统计制度,及时补充各类防灭火物资,确保在出现火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