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压实支出责任,加强结果应用,崇信县财政局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明确抽查复核对象。按照不低于县级预算部门总数的20%,优先选择16个预算金额较大、承担重点工作任务较多的部门和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展抽查复核工作。
全面开展复核工作。采取“绩效评价中心+业务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方式,通过审核自评材料、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围绕自评内容完整性、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数据真实准确性和自评结果客观性,重点关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效益等方面。
强化复核结果应用。对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疏漏及时归纳总结,反馈预算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意见建议,督导部门整改落实。同时,将绩效抽查复核结果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挂钩,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