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九个必须”要求,注重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和品牌建设,推进宗教规范化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建制度、强落实,提升对宗教界的思想引领。健全完善宗教界学习教育制度,落实送教上门,为宗教活动场所送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报纸、各类杂志等学习资料,指导宗教界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扎实推进“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赴保至善烈士纪念馆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开展观摩学习,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充分发挥“联学+巡听”制度优势,扎实推进“四进”活动,深入各场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制教育、禁毒等宣传宣讲,潜移默化教育引导宗教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
建队伍、强组织,提升宗教界人士履职能力。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定县委常委联系宗教界人士相关制度文件,定期开展走访联系、谈心谈话、节日慰问等。选派教职人员、场所管理人员、宗教界人士参与省市县各类培训,实现了全员覆盖。指导教职人员参与全市新编卧兹演讲比赛,与时俱进开展讲经解经,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提名推荐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市县政协委员、省市宗教团体委员,组织围绕“三基地两区一城”建设、乡村振兴、宗教事务管理等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建言献策。
建平台、强服务,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充分运用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场所信息采集,拓展“四薄五册一卡”,规范场所和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举办专题学习培训会议,严格落实宗教工作“十项机制”,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教,落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宗教中国化量化考核等制度,宗教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加强。把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从严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有力推进宗教事务精细化、协同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平安场所”建设,制定《崇信县宗教场所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民宗、住建、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举办宗教领域安全培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排查整治,全县宗教领域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建品牌、强示范,提升新型宗教活动场所质效。对标“十有十规范”标准,聚焦打造“十星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典型,修订完善《崇信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实行宗教活动场所晋等升级管理,指导各场所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宣教阵地和学习阅览室,设置宣教专栏、宣传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法规、人员、财务、制度、安全等管理等公开公示。开展“创建新型宗教活动场所,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专题协商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并予以解决落实。不断深化“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各场所落实自办自养,各宗教内部自律、形象良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