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常态化评查 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反映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崇信县纪委监委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树立“铁案”意识,组织人员对办理过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挑毛病”,参与评查人员找“病因”,析“病理”,开“药方”,对案件进行全面“把脉问诊”,以查促改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以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一套评查机制,夯实评查基础。为使评查效果发挥最大质效,县纪委监委把案卷评查工作列为“三抓三促”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成立评查工作小组,由县纪委监委一名副书记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构建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评查机制,实现对当年各类案件评查全覆盖。做实做细日常评查,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全面评查;对重点领域、特定案件或者一段时期内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组织评查小组开展专项评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集中反馈、督促整改。

二、规范一套评查流程,管控评查质量。落实“谁评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评查责任制,每次评查都要求坚持从有关情况考虑是否客观全面,步骤流程是否齐全完备,集体研究是否规范,处置方式理由是否充分,处置方式是否准确,工作流程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报批过程及内容是否规范,事实论证是否严密,逻辑是否合理,处分幅度是否恰当,具体情节把握是否平衡11项具体指标入手,逐案件逐项开展评查。《案件质量评查表》要求评查人和被评查人查看后手工确认签名,入卷归档,评查人对评查结果终身负责,倒逼评查人从严评查、敢于评查,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提”的目的。评查后,由评查小组人员对评查表所列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告待委领导审定后,将发现问题以清单及函件方式反馈给各责任科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督促立行立改,推动形成“评查——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

三、落实一套奖惩机制,促进问题整改。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对案件质量整体水平较高的承办人予以表扬,对案件质量普遍较低的承办人予以批评,并集中进行培训,要求被评查承办人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经验总结,结合评查积极总结办案工作有益经验,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思考整改措施,列入今后评查“易错点”清单,并对办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点拨”。

2023年,崇信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反馈整改完善意见60余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发挥评查的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调研指导、强化制度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质量责任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推动案件质量提质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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