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社局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在减负稳岗方面着力打好“降、缓、返、保、补”政策组合拳,切实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是“降”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崇信县所有参保单位继续实施工伤保险现行费率下调50%政策、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为0.7%政策。预计今年将减收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48万元元、失业保险费23万元。
二是“缓”缴费,对从事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类行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三项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返”资金,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力度。今年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01.2万元,惠及54户企业1443名职工。
四是“保”基本,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全面推行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网上申办”“全省通办”,失业人员足不出户即可自助快速办理。今年为4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18万元,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9万元,为53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补助金17.5万元。
五是“补”资金,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今年发放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7户76人19.9万元;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20户34人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