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整改“后半篇”文章 彰显“利剑”锋芒本色
| 责任编辑: 来源:县委巡察办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长期以来,崇信县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压力,狠抓整改落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有效发挥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突出真抓实改。县委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完成了对95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22个行政村的巡察监督。每轮巡察都严格按照“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整改督办机制,紧盯时间节点,在问题反馈结束后1个月,及时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和审议被巡察单位阶段性整改落实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第二轮39个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县门户网和廉政网进行公开公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实。
突出巡督结合。认真落实“巡督一体”工作要求,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按照50%比例抽取十五届县委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不力、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领问题不主动、层层推卸责任、基层问责泛化等问题。督查情况待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突出监督问效。对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跟踪问效,对6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结束后,督促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了督查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回头看”报告,对个别学区在党组织生活不严肃和部分村级党组织虚、软、散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在全县内进行了通报曝光。同时建立了巡察反馈问题及问题线索库,市县4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9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诫勉谈话26人(次),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效应。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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