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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责任编辑: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时间:2018年08月28日

  1.泾川县荔堡镇大寨村违规支付接待费问题。荔堡镇大寨村2012年12月至2018年3月违规赊欠某酒店接待费30712元,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力自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主任李兴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灵台县朝那镇街子村违规支付接待费问题。2015 年6月,朝那镇街子村以机械作业费名义支付餐饮费3044.01 元。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史明奎、村委会主任熊爱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庄浪县南坪乡刘坪村村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南坪乡刘坪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刘根锋两次接受张某某宴请;村委会主任刘有有三次接受张某某宴请,并于2015年11月收受张某某白酒2 瓶。刘根锋、刘有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静宁县曹务镇永丰村党支部书记李军属违规收受群众财物问题。2015年,曹务镇永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硬化巷道时,村党支部书记李军属收受村民张某和刘某赠送的价值160元香烟一条,永丰村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李军属被诫勉谈话。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