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责任编辑: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
县给排水公司经理许学文、副经理岳明强使用公款违规报销个人餐饮费的问题。2019年10月,县给排水公司用公款违规报销餐饮费2067元,2020年1月,县纪委明察暗访组发现该问题后,许学文指示岳明强安排公司会计马建忠违规虚开2067元的办公用品票据,抽换了原有的三张餐饮票据,并将餐饮票据撕毁。2020年4月13日,县纪委给予许学文、岳明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马建忠、出纳梁海霞警示谈话处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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