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委关于1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时间:2018年05月09日 |
新窑镇宰相村村委会主任孙福社将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未能及时上交的问题。2017年9月,省道S320线修建过程中征用了孙福社承包的村集体三荒地2200㎡。11月13日,S320工程项目部向孙福社兑付征地补偿款38491.8元,其中:树木补偿22000元,耕地补偿16491.8元。孙福社未能及时将耕地补偿款上交到村集体账户。2018年3月22日,孙福社将耕地补偿款16491.8元交到了宰相村集体账户。4月4日,县纪委给予孙福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