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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对症下药、靶向发力” 强化干部监督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崇信县纪委监委对症下药、靶向发力,着力解决“四个问题”,推动干部监督工作落地有声。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解决监督站位不够高的问题。崇信县纪委监委始终以政治监督为核心,牵住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监督,建立了领导班子负主要责任、班子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监督责任的监督体系,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工作格局,让干部在监督的约束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补足监督之钙,解决监督“软骨病”的问题。崇信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让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腰板”挺起来,防止监督“软骨病”,特别是通过纪委常委会、监委会,全体职工会层层学习传达《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平凉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纪办发〈2021〉46号)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切实补足监督之钙,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监督主动性不强、监督力度不大、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是紧盯“关键少数”,解决监督不精准的问题。崇信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紧盯“关键少数”、“靶向发力”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加强了对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等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权力运行、制度执行以及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形成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干部监督“头雁效应”,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锤炼党性,加强自我约束,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四是灵活监督方式方法,解决监督质效不明显的问题。崇信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重遏制、高强压、长震慑,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内部督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纪律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权力运用、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漏动和薄弱点,督促干部自觉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角度、多维度开展监督,让干部在“显微镜”下工作,“放大镜”下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等手段,咬耳扯袖、防偏纠错,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受监督和约束,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质效。(张红艳)

来源: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