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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乡案县审 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

责任编辑:文海刚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关于王某违纪违法案已由我委审理室审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书证调取人签字不全、违纪事实材料和检讨未经领导审签、处分依据漏引条款。请尽快予以补充完善。

近日,某乡镇纪委将其承办的王某违纪案卷材料,报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收到《请示》和《审核登记表》后,案件审理室对该案进行了审核,提出了补证意见。

针对一些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强化乡案县审制度。要求所有乡镇处分的案件,由乡镇纪委进行全面审理后,乡镇党委提出拟处分意见,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进行审核。审理室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对全案进行严格把关,并形成审核报告,再批复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作出处分决定。

“只有确保每一个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精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才能确保案件质量,才能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公平公正,真正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乡案县审案件13件15人,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要求补证7件。

(案件审理室    江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