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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巡察“利剑” 护航精准扶贫

责任编辑: 来源:县委巡察办 时间:2020年12月22日

  2018年以来,崇信县坚持把利剑直插基层,把巡察村(社区)作为巡察重点,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将巡察监督“探头”延伸至“神经末梢”,共组织开展级村常规巡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4轮,巡察79个村级党组织,对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100%,发现涉及扶贫领域问题570条、问题线索49条,其中立案审查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给予警示谈话8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发放监察建议书13份,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剑指扶贫,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加强监督……”, 5月份崇信县委在脱贫攻坚冲刺清零、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果断亮剑,迅速调整巡察工作目标和任务,主动对标对表,跟进巡察监督,在巡察对象、时间安排、监督重点等方面与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保持高度一致,同步组织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五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着力构建巡视带巡察,以巡察延伸巡视,上下联动监督网。本轮巡察紧扣“三个聚焦”、坚持“四个紧盯”,既检视“两不愁三保障”“两个清零”等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又紧盯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省市县各级各类检查监督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奔着责任去,找领导干部说事,倒查责任主体,精准启动问责,推动问题解决

  “近年来,镇村有没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惠民政策?扶贫干部有没有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委巡察组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询问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并如实做好记录,逐一摸排问题线索。

  县委巡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访、听、查、看、谈”等办法,实行清单管理、对账检查、责任监督、到事到人,督促领导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负责、尽责;带着问题去、找责任人说事,推动解决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精准了解情况,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村级巡察期间,开展个别谈话1311人(次)、入户走访701户,发放调查问卷2250份、检查各类资料13740余份。

  因势利导,着力提升巡察质量

  十五届崇信县委第五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本轮巡察为减轻基层负担,给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抓整改,要严格控制巡察监督检查的节奏和强度,共召开一次巡察动员会,只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只调取一次相关材料,中后期只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调研走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巡察结束后不召开反馈会,巡察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县委第五轮巡察把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将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贯穿本轮巡察始末,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合理诉求,且被巡察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现场反馈,限时整改,树立巡察权威,督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9件。

  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和受疫情影响个别村户存在辍学风险等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听取阶段性汇报后,要求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全面摸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要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要求,县委巡察办即日下发督办通知函,限期办理。相关职能部门也迅速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79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和控辍保学受疫情影响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共性问题4条,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专题培训1期,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28名,印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和管理办法》160余份,更新聘用合同500余份,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险745份。同时,对一户群众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阶段性困难,无力支付孩子学杂费的问题,帮助返还其子女学杂费440元,免收教辅资料费452元,为该户申请临时生活救助5000元,输转劳务工1人。

  “四向”移送,彰显整改成效

  “部分村社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群众发展产业内生动力不足,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废旧庄基拆除、新宅搬迁入住‘三大行动’推进力度相对缓慢……”今年6月22日,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暨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总结会上,巡察组汇报开门见山、剑指问题不留情,提出意见建议50多条。

  “发现问题,并不意味着巡察工作的结束。解剖麻雀,加强分析研判,找出脱贫攻坚领域的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健全管理制度,降低廉政风险,做实做细整改工作,才能实现巡察成果应用最大化。”县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强调要求。

  崇信县巡察整改反馈工作认真落实“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的整改督办机制,实行“提级反馈”和“四向”移送督办机制,对于反馈的一般性问题,整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督、上级党委(党组)对下层党组织监管、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和群众监督四方监督力量,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工作格局,形成了各督办单位主动介入抓日常,被巡察单位主动认领真实改的整改合力。对于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会商研判、全面移交和快查快办机制,综合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发现一起约谈通报一起,持续强化再监督,形成监督闭环。

  截至目前,公布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社会公开稿、党内公开稿158份下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办函79份,收到被巡察党组织报送整改落实方案79份。向组织部移送监督整改问题260向纪委监委移送监督整改问题188向县扶贫办移送监督整改问题107约谈提醒117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