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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扎紧“八小时外”监督网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纪检监察干部本身是监督别人的人,更要从严要求自己,‘八小时外’也要做起表率,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干的事不干......”近日,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座谈会上,崇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敲警钟。
今年以来,崇信县纪委监委积极创新监督机制,盯紧盯实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活动,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的行为发生。
结合夯实“三个基本”活动,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厘清基本职责、负面清单,划清“八小时外”监督重点,同时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提醒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八小时内”要讲规矩,认真履职,“八小时外”更要严作风、树形象。
一手抓早、一手抓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转发《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从督促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入手,重点对“十严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将“八小时外”监督做实做细。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2次,谈话提醒2次。
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发送廉洁提醒,节假日开展集体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敲警钟筑防线,严纪律守底线。在崇信县纪检监察网站开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启群众监督通道,对涉及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作风和廉洁问题信访举报实行归口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八小时外”监督取得实效。
“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外’,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监督不到位很容易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十严禁”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将‘八小时外’活动情况纳入作风状况评价和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严明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言行,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崇信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