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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对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 来源:县财政局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财政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10月22日,崇信县财政局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关伟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内容,并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印发的《工作通讯》(第7期)精神,并结合近期财政工作实际,对第四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目前财政干部在资金和项目领域或大或少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利,财政干部已经成为被诱惑与腐蚀的一种高风险职业,从全国基层财政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来,反腐败形势依旧严峻,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现已到2018年第四季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要在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2018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县财政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基础上,对前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提高财政业务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的融合度,对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目标任务进行再细化,结合今年年底的年终工作考核,对各业务办公室和个人考核指标里再增加再细化党风廉政考核指标,并实行党风廉政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会议强调,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深入领会《王锦同志在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10月10日)精神,要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狠抓“四风”治理,今后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创新途径,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财政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高压防线,不为蝇头小利所动,不为人情关系所惑,始终保持职务的清正廉洁和干部的人格尊严,做到财政干部和资金“双安全”。

   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