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崇信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部署,推动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崇信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了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运行机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网络督查、电话督促等方式,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定期督查,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24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316条,累积刊发相关微信公众号535多期4386多篇条,新浪微博5830条,新崇信抖音号3986篇(条),新崇信客户端3468条,新崇信快手号4554条,今日头条号5116条,制作海报186个,短视频403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围绕政务活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重点突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税、政府采购、民生民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监督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等信息96条,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其中公开崇信规划纲要信息1条,重大项目类信息95条。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全年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61条、县财政预算报告1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35条。三是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民计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民计民生类信息182条,其中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信息28条,饮水安全信息33条,教育信息86条,医疗卫生服务信息35条,做到了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责任和投诉电话公开。四是建立了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全年累计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24条。五是加强全县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公开监管结果,曝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接受全社会监督。全年公开环境保护信息86条、安全生产信息26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3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通过主动公开的加法换取依申请公开的减法,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方面依申请公开数量明显下降,基层依申请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崇信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服务公众的平台作用,着重凸显依申请公开栏目的功能,不断拓宽申请渠道,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方式,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经费,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专项列支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本年度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条。推进政务公开督导机制,建立信息发布提醒机制,定期搜集梳理政务信息,覆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发布,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对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围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破数据壁垒,不断提高政策、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力度、深度、广度和精准度,扎实推进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的基层政务平台建设及高效运行,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纳入24个部门单位、6个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发布更新涉及政策解读、民生改善、政府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做到栏目齐全,内容详实,现已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和社会各界了解崇信县的一个重要窗口。二是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严格按照“三点”(电子查阅点、资料查阅点、公开申请咨询点)、“五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管理)建设标准,通过设备标配、资源整合、资料更新,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6个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的查阅检索、打印复印等功能,扩展服务范围,设立了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向群众提供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按照每月通报、年度考评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采取全面读网、电话督促、业务培训等有效方式,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专项督查,对发布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1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003 | ||
行政强制 | 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9.70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县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强,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大,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以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靠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靠实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责任,做到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抓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机制,对公开内容定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规范政务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业务流程,按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抓落实。围绕政务活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等工作程序中,做好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使用、涉农补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26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对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乡村振新、社会救助等重要事项做到随时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实现政府工作阳光透明。四是回应群众关切抓落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对有关重大涉及民生政策的解读力度,更加注重民意征集、互动交流、意见信箱等渠道方式完善和监管,实现各部门主动发声。五是提升业务水平抓落实。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各项专业培训和学习调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