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副县长杜澍解读《崇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2021年9月15日制定印发了《崇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3月23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甘财农〔2022〕12号)文件,根据最新政策要求,2023年8月28日在《办法》原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起草依据

该办法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9号)、《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甘财农〔2022〕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共分为十章四十条。

第一章是总则,共3条内容,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组织机构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是管理范围及分类,共2条条,对资产范围划分,资产类型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是职责分工,共7条内容,对县直部门、乡镇、村三级资产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是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共6条内容,对资产确权程序、步骤进行说明。

第五章是管护和运营,共3条内容,对资产后续管护运行责任、运行方式、风险预警进行明确。

第六章是收益分配,共6条内容,对资产收益分配流程、分配原则、分配对象、分配方式等进行说明。

第七章是资产处置,共5条内容,对资产处置程序进行明确。

第八章是资产评估,共2条内容,对资产评估条件、评估内容进行明确。

第九章是保障与监督,共2条内容,对资产后续监管职责、监管要求进行规定。

第十章是附则,共4条内容,规定了实施日期、解释权限等。

解读文件: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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