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体系
2.2 分级应对
2.3 现场指挥部
3 监测和预警
3.1 监测
3.2 预警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告
4.2 先期处置
4.3 响应启动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5.2 物资保障
5.3 医疗卫生保障
5.4 交通运输保障
5.5 通信保障
5.6 治安维护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调查评估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预案实施
7.3 预案修订
7.4 预案解释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8.2 其他要求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高效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平凉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崇信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在全县火灾事故调查统计、火灾形势分析研判、火灾事故风险评估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除森林、草原及矿井地下部分以外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以人为本,减少损害。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用科学的灭火救援技战措施,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5 灾害分级
根据有关规定,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 一般火灾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1.5.2 较大火灾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5.3 重大火灾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5.4 特大火灾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县、乡(镇)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指挥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县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总指挥;因火灾事故特别重大或灭火救援工作必需时,可提请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政府县长任执行总指挥,县委、县政府各有关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
县指挥部成员由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能源中心、县地震局、县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锦屏镇人民政府、新窑镇人民政府、柏树镇人民政府、黄寨镇人民政府、木林乡人民政府、黄花乡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国网崇信供电公司、聚能燃气公司、电信崇信分公司、移动崇信分公司、联通崇信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单位)。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值守、信息处置(统计、分析、研判、汇总)和调度指挥等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2.2 分级应对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城市社区,县工业集中区等基层单位根据初判级别、应急能力以及预判后果,综合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对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火灾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2.3 现场指挥部
发生火灾事故后,视情况成立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消防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住建局局长、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灭火救援组、专家技术组、人员疏散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工作组等10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直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事发地乡(镇)政府等。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报送灾情和灭火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灭火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义务、志愿消防队、社会救援力量,事发地乡(镇)政府等。
主要职责:组织火情侦察,掌握火场情况,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制定灭火救援方案,组织开展救人、灭火、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3)专家技术组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
主要职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制定灭火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4)人员疏散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组织摸排、疏散、转移受火灾威胁的人员。
(5)医学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全县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6)社会稳定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人武部、事发地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案件侦破、遇难人员身份识别等工作。
(7)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和商务局、国网崇信供电公司、中石油崇信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事发地负总责,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保障灭火救援所需的车辆、器材、灭火剂、燃料及其他物资的供应,做好供水、供电、通信、交通运输等保障,开展气象监测预报。
(8)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网信中心、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
(9)现场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
主要职责:组织对火场及周边区域进行环境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动态趋势,统一发布生态环境分信息,为事故处置提供准确依据;当现场发生环境污染时,提出防止污染扩大和蔓延的紧急措施建议。
(10)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做好受灾人员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 监测和预警
3.1 监测
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互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对职责范围内各类风险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火灾信息和预警发布机制,定期公告火灾信息及形势研判情况,预警信息发布的载体、渠道、范围及受众情况,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分析研判、防范措施、应急准备、舆论引导、预警解除等预警行动。在重点防火季节及时开展火灾预警,对火灾多发的区域行业及时警示,针对国内外突出火灾及时通报,提示风险、提早防范。
3.2.1预警级别
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的分级。火警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
1.一级火警
一级火警主要包括无人员伤亡或被困且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带电设备(线路)或其他类火警。
2.二级火警
二级火警主要包括:(1)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2)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警;(3)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4)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一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3.三级火警
三级火警主要包括:(1)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2)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3)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4.四级火警
四级火警主要包括:(1)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2)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3)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5.五级火警
五级火警主要包括:(1)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2)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3)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3.2.2预警方式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利用各种有效通讯手段和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电视、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
3.2.3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3.2.4预警发布和解除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火灾事故发生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确认应当发布预警信息的,制定预警信息发布文书,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后发布预警信息。当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宣布解除预警。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告
接到火灾报警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根据火灾等级,按规定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按程序上报事故信息,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4.2 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按照火警等级迅速调派消防救援人员和车辆装备到场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自救互救,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封锁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为后续救援创造有利条件。先期处置情况应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
4.3 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火灾事故发生后,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初判事故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响应级别。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区域、重要时段以及超出县级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4.3.1 县级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
②初判为一般火灾事故,在应急救援中,事故风险进一步扩大,极有可能演变为较大事故。
③超出崇信县应急救援能力的一般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启动县级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县级Ⅰ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3)响应措施
在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处置,报请市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市级应急预案未启动前要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启动后,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服从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指挥机制,必要时县委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指挥。
②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派出专人在指挥场所24小时备勤,接受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③开展火场侦查,全面收集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故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绘制事故现场专题图,为上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支援需求。
④分析确定事故现场区域分类,全力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事故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及执行现场应急任务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⑤在全县范围内调度消防救援大队、专兼职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设备。
⑥动员社会力量协助救援。
⑦对接省、市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省、市现场指挥机构相关保障工作。
⑧对接赴我县支援的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队伍在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⑨由省、市指挥机构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3.2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一般火灾事故;
②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向县政府提出县级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县政府决定启动县级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直有关部门报告。
(3)响应措施
①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总指挥的指挥机制,必要时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指挥。
②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接受市工作组的业务指导。
③开展火场侦查,全面收集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故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当事故进一步扩大、应急能力不足时,立即向市直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④分析确定事故现场区域分类,全力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事故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及执行现场应急任务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⑤在全县范围内调度消防救援大队、专兼职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设备。
⑥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3.3县级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一般火灾事故;
②发生无人员伤亡且事故风险尚未排除的一般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研判会商,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向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县Ⅲ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县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3)响应措施
①建立以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为总指挥的指挥机制,必要时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
②开展火场侦查,全面收集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故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
③分析确定事故现场区域分类,全力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事故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及执行现场应急任务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④在全县范围内调度消防救援大队、专兼职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设备。
⑤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3.4县级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无人员伤亡且事故风险已排除的一般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判会商,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启动县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3)响应措施
①建立以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指挥机制,必要时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指挥。
②开展火场监测排查,确保火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③指导事发企业或事发地乡(镇)做好事故处置,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④经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发布事件简要信息。
4.3.5 响应调整
县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灭火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4.3.6 响应终止
灭火救援工作结束后,经组织评估,确认危险因素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终止响应。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县消防救援大队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要在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全县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并由消防大队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灭火救援水平。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发挥其在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5.2 物资保障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火灾应急处置期间消防器材装备和应急物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为火灾事故处置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及时协调解决火灾应急事故处置所需的经费。
5.3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卫生部门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工作,并负责对消防部门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5.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和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5 通信保障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时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5.6 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和县人武部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镇)负责组织,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抚恤、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2 调查评估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县、乡(镇)两级政府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工作措施。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灭火救援情况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3 预案修订
根据实施情况定期完善修订。同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 其他要求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预案要求,履行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职责,保证定岗定责、责任到人;确保装备物资储备充足、完整好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应急响应不力而导致火灾事故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联络通讯录
3.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火灾事故救援工作,不代替县政府有关行业职能部门的消防救援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全县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定事项。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火灾扑救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承担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县人武部: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和现场管控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火灾专家对火灾事故相关火灾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负责承办县指挥部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局:配合消防、应急部门协调火灾事故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参与火灾事故后的重建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灭火救援资金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对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县工信局和商务局:负责做好指导电力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督促国网崇信供电公司做好外部供电设施巡查、抢险和电力供应;重要生活必需品(包括猪肉、牛羊肉、食盐、鸡蛋、蔬菜等,不包括米面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旅局:旅游景区、古迹遗址和举办大型观光旅游活动发生火灾事故时,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并开展防火教育宣传。
县教科局: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疏散和救援,以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疏散、转移避险等工作;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及人员通行顺畅;做好涉及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严防借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火灾防范工作;按照县指挥部指令负责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县民政局:负责处置好火灾事故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事发地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提供火灾处置所需的测绘技术支持,做好火灾处置的测绘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防灭火有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事发相关建筑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指导产权单位对事发相关建筑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
县交通局:负责在火灾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承办县指挥部涉及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事项。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供水企业管辖的供水设施、有关设施产权单位管辖的排水设施在火灾事故中灭火救援工作;负责承办县指挥部涉及供水、排水设施的其他事项。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发生火灾事故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和单位参与火灾事故处置。
县卫健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协调市场开办方做好火灾事故后场内经营者的安抚和市场恢复工作;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内商户的防火防灾教育及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负责对火灾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环境监测,做好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污染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建议。
县气象局:负责根据灭火救援需要组织应急天气会商,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根据指挥部需要,开展火灾事故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协助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指挥和其他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组织调用各成员单位应急储备物资;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组织各类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救援训练和应急演练;指导各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应对等工作。
县能源中心: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节能减排。
县地震局:负责监测地震活动,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火灾的异常地震现象。
县网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引导网民理性表达意见,及时调控管控有害信息;会同公安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处理。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灭火救援过程的新闻采集、制作、发布工作,同时利用融媒体指挥调度中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锦屏镇、新窑镇、柏树镇、黄寨镇、木林乡、黄花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死伤人员亲属接待、安置和安抚工作,及时组织救援物资和食品、饮用水、住房等生活物资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疏散企业工作人员。
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疏散社区人员。
国网崇信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现场本单位资产范围内设备的供电、断电、抢修等作业措施;负责提供起火单位及周边区域、本单位资产范围内电力设备的相关资料,为电力设施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
聚能燃气公司:负责组织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火灾扑救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负责提供起火单位及周边区域燃气供给资料,为燃气设施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
电信崇信分公司、移动崇信分公司、联通崇信分公司: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附件2: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联络通讯录
单位名称 | 电话 | 负责人 | 手机 |
市应急管理局 | 8211432 | 王锡荣 | 17793312166 |
县应急管理局 | 6121423 | 班文魁 | 13519034495 |
县人武部 | 6121154 | 王大明 | 18911597717 |
县委宣传部 | 6121164 | 张红伟 | 15109336966 |
县政府办 | 6121981 | 朱清源 | 18893313200 |
县发改局 | 6121192 | 关伟 | 15109336588 |
县财政局 | 6124901 | 朱武奎 | 13519334493 |
县人社局 | 6121535 | 李红伟 | 18993300326 |
县工信和商务局 | 6121505 | 刘小鹏 | 15109331436 |
县文旅局 | 6121498 | 信海林 | 13993344099 |
县教科局 | 6121676 | 张志强 | 13830304499 |
县公安局 | 6121762 | 刘清华 | 13830326820 |
县民政局 | 6121800 | 于文涛 | 18093321288 |
县自然资源局 | 6121193 | 朱富强 | 13809334116 |
县住建局 | 6121536 | 吴军文 | 13993366993 |
县交通局 | 6123628 | 孙小涛 | 18809339789 |
县水务局 | 6121878 | 秦琰钧 | 13993392015 |
县农业农村局 | 6121741 | 田丰钧 | 15097062168 |
县卫健局 | 6121027 | 张宏伟 | 18909333789 |
县市场监管局 | 6121034 | 朱 明 | 18093331828 |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 | 6121285 | 黄立荣 | 15339335678 |
县气象局 | 6121055 | 薛晓忠 | 13830369836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6122119 | 王珲琛 | 18393300119 |
县能源中心 | 6122397 | 陈浩文 | 18193310266 |
县地震局 | 6124909 | 黄自成 | 18093398876 |
县网信中心 | 6128930 | 麻 彬 | 13993344678 |
县融媒体中心 | 6124905 | 张虎平 | 18740941899 |
锦屏镇人民政府 | 6121144 | 黄文华 | 18093304588 |
新窑镇人民政府 | 6221046 | 杨胜昔 | 18993307220 |
柏树镇人民政府 | 6191166 | 杜盼生 | 13830396806 |
黄寨镇人民政府 | 6171267 | 金涛涛 | 13830321252 |
木林乡人民政府 | 6161032 | 梁喜军 | 13993344924 |
黄花乡人民政府 | 6141095 | 梁志峰 | 13919549335 |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6131151 | 秦 岭 | 18809339789 |
城市社区管委会 | 6151292 | 完 洁 | 13993344761 |
国网崇信供电公司 | 6121598 | 杨银平 | 13993319798 |
聚能燃气公司 | 6158299 | 慕富荣 | 18009336400 |
电信崇信分公司 | 6122311 | 杨 杰 | 18993302153 |
移动崇信分公司 | / | 罗 鑫 | 13993309690 |
联通崇信分公司 | 6414113 | 张志睿 | 18609332313 |
附件3: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文件解读地址:《崇信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