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平价煤配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崇信县平价煤配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生用煤供应体系,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农村居民、乡镇学校、基层卫生院冬季取暖用煤保障供应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措办为民实事的重要举措,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摸清底数,严把数量关、质量关,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按需分配、全面覆盖,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控制源头、把住质量、管好流通为前提,以提前摸底、统一标准、集中配送为根本,按照县供销联社主导、部门联动、乡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供应体系,强化保障供给,促进平价煤高效配售、惠民利民。
三、平价煤配送机制启动
建立平价煤配送长效机制,在煤炭价格相对较低、市场较为稳定时,不开展平价煤配送;在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煤炭供应价格过高、居民取暖存在困难时,启动平价煤配送工作。由县供销联社负责做好煤炭市场调研,及时掌握煤炭供需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平价煤供应机制启动后,取暖期按月分批次供应。
四、保障对象及范围
全县农村常住居民、卫健系统基层卫生院(接入集中供热的除外)、教科系统基层学校(接入集中供热的除外)。
五、煤质标准及数量
热值5000大卡以上,供应量2万吨左右。
六、重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平价煤供应组织体系。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双线”运行的原则,由县供销联社落实平价煤配送的主体责任,县供销联社下属企业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扩大经营范围,拓展煤炭及制品销售等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平价煤配送工作。各乡镇做好前期摸底登记,后期分发配送工作,相关单位按职能做好管理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能源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健全完善平价煤供应体系。县供销联社加强对煤炭市场行情的分析研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与煤矿企业进行对接,动员各煤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让利于民提供平价煤,并组织签订平价煤保供协议。各乡镇、卫健局、教科局分别做好辖区农村居民和各自系统内基层卫生院、学校平价煤需求摸底造册,统计审核登记后报县供销联社。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将平价煤配送运输至乡村或指定地点,统一装袋后,由乡镇分发到户。(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卫健局、教科局、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面摸排农村用煤需求量。坚持农民自愿购买原则,以农村常住户为单位,最高申报购买量1吨,分批次配送到位,不在本村居住且有集中供暖设施的居民不享受平价煤政策。由各乡镇全面统计农户平价煤需求量,统一建立台账汇总整理,于8月下旬报县供销联社。教科、卫生系统基层取暖用煤参照往年购煤数量,按照供暖期实际需求量进行摸底统计。(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4.优化煤炭乡镇配送网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卫健局、教科局各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平价煤配送工作,每个村确定2名协助人员,每个单位确定1名协助人员。由乡镇指定分发点,每村仅限一个分发点,若村与村距离较近且分发数量低于40吨,可2个村或多个村共同设置一个分发点。县供销联社组织将煤炭集中拉运到发放点进行装袋,各乡镇分管领导签收后进行分发。教科、卫健系统每个乡镇仅设一个发放点,不统一装袋,各学校、基层卫生院自行到发放点拉运,拉运费由用煤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卫健局、教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平价煤配送服务。平价煤实行集中装袋、统一配送,对教科、卫健系统及村部需要的平价煤散装配送。按照“先缴款、后配送”的原则,各乡镇根据摸底情况,将煤款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齐后存入指定账户。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衔接承运公司统一装车,逐乡镇逐村社配送。各乡镇在发放点组织群众在配送花名册上签字或盖章,并及时公布配送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卫健局、教科局、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6.严格平价煤质管控。严格落实储运管护措施,督促承运车辆按照防扬尘、防遗撒、防超载“三防”要求,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覆盖防尘。严格煤质管控流程,县供销联社督促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购销台账,健全保供监测机制,不定期对煤质进行抽检,及时发现问题、会商解决、督促整改,坚决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能源发展中心、供销联社、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崇信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平价煤配送工作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细举措,全力以赴做好为民措办实事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信商务、供销、卫健、教科、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崇信县平价煤保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平价煤保供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压茬推进,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全面宣传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平价煤保供、煤炭市场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要及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平价煤保供领导小组定期对煤炭销售网点、检查卡口和各相关单位摸底统计、煤质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煤质监控不严、配送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倒逼工作落实。
附件:1.崇信县平价煤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2.崇信县 乡(镇)平价煤需求汇总表
3.崇信县 乡(镇) 村平价煤需求摸底统计表
附件1:崇信县平价煤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解决群众冬季取暖难题,县政府决定,成立崇信县平价煤保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军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小鹏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侯占文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成 员:李红军 县委办公室主任
朱清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小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强 县教科局局长
张宏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立荣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局长
陈浩文 县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贾良颢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文华 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胜昔 新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盼生 柏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涛涛 黄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喜军 木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志峰 黄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少东 崇信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具体负责协调平价煤保供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职领导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崇信县 乡(镇)平价煤需求汇总表
单位(签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 |||||
序号 | 乡 镇 | 户数(户) | 人口(人) | 煤炭需求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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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分管领导:
附件3:崇信县 乡(镇) 村平价煤需求摸底统计
村(盖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需求户 | 煤炭需求量(公斤)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
户主姓名 | 人口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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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备注:1.此表按村统计;2.此统计表以农村常住居民户为主,主要用于取暖;3.在城镇做生意及长期居住在城镇且具有供暖保障的住户不在此统计表范围内。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该村煤炭分发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