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政办发〔202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崇信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席鹏举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邓双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杜 澍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关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朱富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钧海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局长
张继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草局局长
崇 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秦好书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信小刚 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斌 新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盼生 柏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涛涛 黄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喜军 木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志峰 黄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关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平、公正、公开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牵头起草全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掌握全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动态,做好协调督促工作;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财政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按照政策实施需求,对享受政策的牧户和项目单位登记造册,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林草部门负责草原禁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对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做好草原资源调查确权、承包到户,核发草原使用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政策落实等工作;金融办负责指导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县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做好草原资源调查确权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对享受政策的牧户和项目单位摸底造册,做好资金发放等工作。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