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崇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崇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崇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疫情预防处置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染源尚未确定,传播途径还不明确,呈现局部暴发态势。尤其是当前正值春节人员流动高峰期,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隐患增多,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要求,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建立台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集中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点措施
(一)把好疫情输入关
1.启动发热旅客排查。交通、卫健等部门要在车站等重点场所配备体温监测设备,有条件的设立发热留观室,确定专人负责对武汉等重点地区来崇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立即依法采取分检隔离、留观措施,并及时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和移交。
2.加强武汉来崇人员管控。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人员及返乡探亲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人员基本信息,依法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居家观察14天的措施,每天监测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者,及时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和移交。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要对返乡人员制定专门的防控管理方案,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并报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发热人员监测留观。对车站等重点场所及居家观察筛查出的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地隔离,并向县卫健局报告,第一时间移交县医院隔离诊疗。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辖区内集贸市场、公交站点等重点区域的体温监测和发热人员接交工作。要设立发热病人留观点(站),对隔离观察人员进行留观。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治措施
1.实行预检分诊和定点治疗。筑牢体温监测和发热门诊筛查两道防线,卫健局督促县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及时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确定崇信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按照就地原则,做好治疗准备工作。
2.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各医疗机构发现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时衔接县医院派专人专车(符合感染防控相关要求)护送就诊,由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并确认。经专家组诊断确认的病例,按照《全国其他省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逐级上报,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进行积极救治,一般不得转诊;确需上转的,由县级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报告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经综合评估后再行上转。
3.强化业务培训和安全防护。卫健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印防控知识手册、疫情通报分析等多种措施,及时全面加强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和物品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严格做好病区探视管理,控制人流量,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三)加强重点区域监管
市场监管、工信和商务、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抓好任何可疑疫情源头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教科部门要对近几年各类高校录取尚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逐一登记造册,并将人员信息反馈至县卫健局,要重点突出武汉等疫区回崇大学生的监测掌握和返校学生的宣传引导。人社部门要根据劳务输转情况,采取“地毯式”摸排方式,对输转到武汉等疫区的务工人员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精准掌握动向,及时将信息反馈至相关乡镇(城市社区),并协助做好武汉等疫区务工返乡人员的摸排监控工作。文旅部门要劝阻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旅游团队,劝阻我县旅行社近期不组团前往疫情传播地区旅游。工信和商务部门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武汉地区号段在崇通信监测力度,掌握来崇人员信息,并及时反馈至县卫健局及相关部门。卫健、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做好群众来电或留言反映疫情信息的核实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实地调查核实,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及时做好答复。交警部门要结合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加强对入崇车辆的摸排核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县卫健局。交通、执法、教科、卫健等部门要做好交通工具及候车室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工作,加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及汽车、火车等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
(四)强化信息舆情管控
1.规范疫情信息发布。按照“依法发布、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要求,全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需经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确认,疫情信息均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均不得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2.强化舆情应对措施。宣传、网信、融媒体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强化舆情应急值班值守,定期召开舆情碰头会,及时分析研判,线上线下联动,确保舆情平稳。严明宣传纪律,对恶意炒作、夸大事实、发布不实言论媒体,宣传、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大防控知识宣传。县卫健局要组织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科普知识问答,在官方网站进行权威发布,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引导群众科学防控,消除社会恐慌。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办六组”,负责全县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一办六组”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方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全力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县卫健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全员在岗上班,落实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领导带班制度,全力做好疫情应对防控和疑似病例诊疗工作。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的防控工作方案于1月24日前报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靠实部门责任。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一办六组”组长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靠实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沟通衔接、督导调度等职责。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对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县卫健局,确保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强化工作保障。县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卫健、工信和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防护用品、消杀物品、防治药品、检测试剂、设备器械等防控物资采购储备,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物资调配,严厉打击囤积抬价等违法行为,保障防控物资市场有序供应。
(四)加强社会引导。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大型公共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要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近期尽量减少与重点区域的人员往来。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倡导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工作督导。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建专家团队,加大对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及各部门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分析研判形势,指导科学防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强化监督问责,对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渎职、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附件:崇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附件
崇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崇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
组 长:张拴会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荣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田 福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志宏 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海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志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青云 县卫健局局长
朱武奎 县发改局局长
关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梁超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鹏毅 县人社局局长
朱新堂 县教科局局长
吴军文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袁克杰 县司法局局长
朱富强 县交通局局长
王志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鸿鹏 县文旅局局长
田丰钧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袁克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宏伟 县医保局局长
张忠喜 县总工会主席
秦好书 县畜牧中心主任
李红梅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麻 彬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富 强 县网信中心主任
秦钧海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局长
薛晓忠 县气象局局长
侯惠娥 县爱卫办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统一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跨部门信息沟通与措施协作联动,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 李青云 县卫健局局长
副主任: 杨天时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李彩英 县卫健局副局长
薛晓荣 县疾控中心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联防联控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交通检疫组
组 长:朱富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杨天时 县卫健局副局长
朱丽丽 县综治中心主任兼铁路护路站站长
任林生 县汽车站站长
职 责:全面启动发热旅客排查,对武汉来崇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立即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并及时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和移交。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及汽车、火车等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
(三)检测救治组
组 长:李青云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张宏伟 县医保局局长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全县预防控制技术方案;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评估;督促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指导做好预检分诊、检测、医疗救治及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
(四)市场监管组
组 长: 袁克弘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温 磊 县公安局政委
吴军文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田丰钧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志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鸿鹏 县文旅局局长
秦好书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物资保障组
组 长: 吴军文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关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李青云 县卫健局局长
袁克弘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宏伟 县医保局局长
张嘉炯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六)信息发布组
组 长:李青云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李彩英 县卫健局副局长
文诚勇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职 责: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负责疫情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和统一发布等工作。
(七)宣传及舆情应对组
组 长: 张志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 富 强 县网信中心主任
麻 斌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裴军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彩英 县卫健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防控工作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和网络媒体信息的监测,做好与省市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协调和联络;指导相关部门正确回应社会舆论关切。
各专责组制定细化本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于1月24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每日报告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共同职责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职责和应急防控措施,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到岗、严格落实。
2.认真贯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防控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措施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全县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救治技能和规范流程,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众健康教育;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评估。
县委宣传部:协调有关新闻媒体按照领导小组批准的统一口径进行报道;根据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县卫健局组织新闻发布会,主动引导舆论;会同网信、融媒体等部门,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和引导。
县网信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应对工作。
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卫健部门制定全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在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组织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县教科局:负责制定学校应急预案,与卫健部门密切配合,组织落实校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支持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县工信局和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疫苗、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调度和保障供应,保证市场供应,必要时申请临近县、区或省市医药储备支援;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疫情在外经贸活动期间传播扩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等工作。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突发事件,加强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做好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疫情不实信息。
县民政局: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工作;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社区、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组织制定并负责参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因(工)公伤残认定、补偿、康复和死亡待遇政策的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卫健部门对乘坐公路等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送,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铜城火车站对进出车站和乘坐列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做好卫生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就地留观;将发现的可疑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环节传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预防控制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集)贸市场管理。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畜共患病监测和管理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协助卫健等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工作。发生疫情时,组织旅行社、星级旅游宾馆、饭店做好旅游团队及个人宣传、登记、观察和管理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劝阻或限制疫区旅游活动。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生活救助措施;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监测和基础调查工作;在疫情发生期间,协助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快速进行隔离及病样采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国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正常市场秩序,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农(集)贸市场及海鲜销售门店管理,查处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和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障供应和药品市场监管及应急处置;加强物价监管,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犯罪行为,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车辆保障,确保车辆快速高效保障到位。
县医保局:负责住院治疗人员医保费用的核算、报销和支付等工作。
县红十字协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必要时组派红十字医疗救援队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事件等级,经县政府同意,负责向社会各界发出人道主义救助呼吁,依法接收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