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 19号)、《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21)18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21]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推动电子证照数据集中管理、统一服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标准化共享应用,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2021年9月底前,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使用较多的证照,率先实现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结婚证、社保卡等60类以上高频电子证照(附件3)标准化共享应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更大范围实现“免证办”、“亮证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带、少填、少报、少跑,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标准切实履行对签发或变更电子证照的管理责任。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清理、精简证照的基础上,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于2021年6月10日前梳理本单位所有在办证照目录,统一上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406办公室。由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后以政府名义向市级上报梳理结果。梳理工作结束后,抓紧组织对由本单位签发、在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数据进行检查,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标准,利用接口对接、系统录入、库表对接等方式将全量证照数据汇聚至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制作电子证照并上报入库,实现全国互信互认。

(二)加快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2021年6月底前,相关部门使用自建业务系统制发证书的,由系统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完成与全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和电子印章应用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并将证照数据实时归集至全市电子证照库,使用国家、省级统建业务系统的部门要积极联系省级管理部门,由国家、省级部门统筹对接或下放全量电子证照数据,以满足市、县(市、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需要。未使用系统制证发证的部门,原则上应将相关业务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在全市电子证照库生成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

(三)深入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行政执法检查等场景中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电子亮证、授权用证、委托用证、证照验证等便捷化。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对申请材料已归集至统一电子证照库的,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直接调取,不再要求提交相应的实体证照或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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