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崇信县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简要说明以下三个方面: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崇信县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农村“厕所革命”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起草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县情实际牵头起草了《崇信县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初稿形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讨论;2019年7月22日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县财政局对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提出了修改意见,乡镇提出户厕改造过程中除财政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农户筹工筹劳;8月15日报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审核,并按修改意见进行了完善;9月25日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审核,并按修改意见再次进行了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6章19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范围,强调了使用时应遵循的原则;第二章厕具购置及安装奖补标准,明确了我县卫生厕所的奖补标准和奖补对象,以及改厕试验示范费用奖补情况。明确提出三格水冲式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奖补资金标准为1800元/座,其中厕具费用1500元/座,技工工资300元/座;双瓮式卫生厕所补助标准为900元 /座,其中厕具费用600元/座,技工工资300元/座;第三章厕屋建设奖补标准,确定了厕屋奖补的标准和奖补对象,以及厕屋铺设瓷砖奖补标准,明确提出瓷砖费用按每平方米45元计算,对瓷砖总费用的50%进行补贴;第四章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程序,提出了验收程序,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第五章资金监督管理,提出了乡镇及有关部门承担的监督管理责任;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