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准备县政府会议,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对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和协调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四)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和地震监测、预防、管理工作;主管全县信息化工作,承办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引导对全县经济建设和政府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县政府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审查和实施,对全县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七)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的事务服务、县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龙泉宾馆。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有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后勤保障四大职能。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预算代码为: 2010301 。独立核算机构数为 1个, 编制人数为41人,实有人数为37人,其中县级领导5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长5名,秘书12名,司机6名,后勤人员4名。财政拨款开支37人,其中在职37人。
三、公共收支预算总体安排说明
1.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34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5.97万元。
2.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34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9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县政府办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5.97万元。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84万元,占67.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43万元,占17.47%。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万元,占14.94%;。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公务接待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零星应急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附件: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