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乡村振兴局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崇信县乡村振兴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股级事业单位,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
至2021年底单位有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6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领导2人,事业人员4人,项目人员3人,机关工勤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484.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5.2万元,降低19.22%,主要原因是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拨付相应主管部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24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5.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48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55万元,占3.57%;项目支出5289.3万元,占96.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84.8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05.2万元,降低19.22%。主要原因是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拨付相应主管部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3.58万元,降低24.45%,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3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4474.57万元,支出决算为4474.5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加3.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万元,减少2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支出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原因是2021年3月24日省扶贫办赴崇信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专题调研时的就餐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万元,降低23.9%,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8.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993.35万元,具体为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还本付息。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95.96万元。我局对崇信县2021年特色产业奖补项目、崇信县乡村振兴垃圾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信县2021年项目管理费、崇信县“雨露计划”职业技能补助项目共4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7.3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4个,通过自评,4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崇信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崇信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特色产业奖补项目.doc
附件4:崇信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管理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