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
4.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6.了解和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报告。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2个股室,具体为:办公室、财务股。至2021年底单位现有机关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为5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2人。有项目人员1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5.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100.51万元增加14.6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各项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导致办公费、印刷费等各项费用支出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9万元,占6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16万元。与2020年100.5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各项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导致办公费、印刷费、资本性支出等各项费用支出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14.6%。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73.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工会事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36.56万元,主要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等。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4.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8.72万元减少6.03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79万元增加20.6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离退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党史知识竞赛、书画作品展、演讲比赛等各项系列活动的开展及新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导致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增长较多。二是由于2021年新建了机关党员活动室,并对统办楼主楼4楼及6楼会议室进行了重新布置,导致各项费用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11.79万元增加20.6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离退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党史知识竞赛、书画作品展、演讲比赛等各项系列活动的开展及新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导致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增长较多。二是由于2021年新建了机关党员活动室,并对统办楼主楼4楼及6楼会议室进行了重新布置,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其中:本年度无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
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5.16万元,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培训、党员的发展与培养,指导辖属党组织开展换届与改选,庆祝建党100周年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党组织建设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个,全年预算115.16万元,全年支出115.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为“优”。本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各项工作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掌握绩效目标进展、资金支出进度、工作开展情况等,并将其中的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及时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