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准备县政府会议,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对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和协调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四)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和地震监测、预防、管理工作;主管全县信息化工作,承办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引导对全县经济建设和政府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县政府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审查和实施,对全县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七)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的事务服务、县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龙泉宾馆。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有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后勤保障四大职能。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预算代码为: 2010301  。独立核算机构数为 1个, 编制人数为36人,实有人数为35人,其中县级领导5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长3名,秘书12名,司机6名,后勤人员4名,离退休5人。财政拨款开支40人,其中在职35人,退休5人。

三、 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收入为37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14万元。总支出37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39%,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占总支出的26.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41万元,占总支出的18.88%,其他资本性支出0.56万元,占总支出的0.15%);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11.36%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省市、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34.32万元,比2015年增 7.23万元,增21.06%。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费共计支出 1.86万元比2015年减2.54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支出32.46万元,比2015年增9.77万元,减30.09%。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办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注: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填列)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和对家庭补助收入共计378.14万元,一是保证了人员工资及福利保障。二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100.5万元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情况;通过自评我单位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保障力度得力,宣传到位。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公务经费实行严格控制,人员工资申报及时,使用均衡,没有超出预算安排。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表

 附件:决算公开附表数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

下一篇: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