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药品增补目录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制度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卫健局内设3个股室,具体为:办公室、医政股、公卫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具体为:崇信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4个:疾控中心、爱卫办、水质监测中心、妇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2个,分别为:崇信县人民医院、崇信县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所,分别为:新窑中心卫生院、黄花卫生院、木林中心卫生院、铜城中心卫生院、九功卫生院、锦屏卫生院、柏树卫生院、黄寨卫生院;城市卫生服务中心1个,具体为:崇信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至2021年底单位有编制34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22个,机关工勤编制4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22人。有离休0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06.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2.69万元,降低63.24%,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及压缩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7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0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81万元,占94.82%;项目支出31.32万元,占5.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6.1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2.69万元,降低63.24%。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及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53万元,降低40.88%,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47万元,支出决算为51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驻村干部扶贫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35万元,减少41.3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18万元,减少39.6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租赁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18万元,降低39.66%,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有所变化,二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费用下降明显。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上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31.32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龄健康服务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7万元,执行数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切实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二是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三是改善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四是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国家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深受广大群众赞扬,但受益面小;二是独生子女伤残国家规定3级以上才能享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受益面,放宽年龄至男60岁,女50岁;二是从精神、医疗服务和养老方面给予慰藉和扶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42万元,执行数为89.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提高了服务规范程度和居民感受度;二是有效控制了疾病流行,为制定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了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老龄健康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88万元,执行数为2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老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二是为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预算支出项目共计3个,全年预算131.47万元,全年支出131.4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崇信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