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全县的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承担“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三)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指导乡(镇)学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教学评估和职业指导等工作。
(七)筹措、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指导教育基本建设和条件装备工作;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指导全县教研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会考工作;编制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语言文字法》,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七)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八)牵头建立统一的崇信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管理。
(十九)拟订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崇信县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一)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城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三)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四)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五)拟订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内外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国内外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崇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二十八)负责国家、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的征集、推荐工作。
(二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改革发展、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教育局、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政预算代码为:052001,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
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41名,在职人员51人,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41名。有遗属供养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176.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73万元,增加8.74%,主要原因是:新增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卫生改厕项目、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崇信县龙泉学校场地平整及1号教学楼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7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6.7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17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3.72万元,占86.41%;项目支出1383万元,占13.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76.7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7.73万元,增加8.74%。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73万元,增加4.47%,原因是项目投入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20.76万元,支出决算为90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72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7.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84万元,降低8.5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放科学发展观奖金等。公用经费3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7万元,增长298.5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7万元,增长298.5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3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4.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2%。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
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83万元。对崇信县第一中学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崇信县新窑镇戚家川小学校舍维修项目、黄花乡水磨小学围墙修建项目、城区第二小学维修项目、农村中小学卫生改厕项目、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崇信县龙泉学校场地平整及1号教学楼建设项目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预算支出项目共计7个,全年预算1383万元,全年支出13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7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