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以为城乡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服务,业务范围包括:承担城乡建设的规划与咨询,相关知识的研究,应用与技术开发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受自然资源局委托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二)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及行业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三)负责管理规划设计方案招标,确定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和用地规模,审批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布局、立面造型;(四)负责城市道路、管线、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五)组织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本单位总收入为15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支出15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5万元,占总支出的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5%)。项目支出19.3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9.3万元)。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本年总收入为152.15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404.54万元,减少73%;总支出为15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减少404.54万元,减少73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152.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04.54万元,减少73 %。
(2)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
工资福利支出74.08万元,占总支出的48.7%,与上年相比减少16.53万元,减少18 %。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占总支出的9.4%,与上年相比减少10.86万元,减少4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2万元,占总支出的29.3%。与上年相比增加38.66万元,增加659%。其他资本性支出19.3万元,占总支出的12.7 %。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共计0万元,比2018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