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兽医的监督管理。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畜牧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乳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监督实施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按照地方标准生产。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和疫情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牧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开展畜禽、新品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十四)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十五)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十六)组织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监督实施畜牧业、渔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标准化工作。 (十八)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局机关5个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政务服务股)、执法保障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 全系统共有8个下属事业单位:畜牧中心、农机中心、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农经中心、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种子站、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至2021年底单位有编制106个,其中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116个,机关工勤编制20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53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127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26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49.3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年省级财政安排下达衔接资金项目增加。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855.4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9.6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本年省级财政安排下达衔接资金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5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49.3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年省级财政安排下达衔接资金项目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855.4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57.54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卫生健康支出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2%.农林水支出134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3%。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59.75万元,减少3.69%,主要原因农业项目服务中心独立核算,人数减少,工资性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17297.88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3.节能环保支出1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9%;4.农林水支出16320.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4.35%;5.其他支出919.4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2%。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7699.36万元,增加80.21%,主要原因是本年省级财政安排下达衔接资金项目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2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849.3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855.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639.6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3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3.11万元,增长62,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2%。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332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155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3.31万元,占比84.51%;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5万元,占比8.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94万元,占比7.02%,其他资本性支出3.07万元占比0.1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49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3万元,其中:办公费5.37万元,印刷费4.0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1.04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取暖费1.5万元,差旅费2.43万元,维修费0.95万元,租赁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劳务费5.04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6万元,降低40%,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有所变化,二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费用下降明显。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5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农技中心所有,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使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919.4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919.46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19.46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组织各下属事业单位对2021年度各单位整体支出,各单位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855.4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我单位整体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文日期:2022-10-26 14:49
来源: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崇信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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