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部门主要职责:彻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本县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及地震应急预案,制订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内地震监测工作,提出分析预报意见;负责震情和灾情的速报与上报,管理辖区震害评估。指导和监督本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参与地震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管理崇信县地震群策群防,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地震部门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审定本县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局机关无内设办公室。至2021年底单位有编制6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机关工人1人,项目人员1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3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8.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4万元,增长2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8.3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4万元,增长2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加20.02%,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34万元,支出决算为9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2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加27.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34万元。共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3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全年预算98.34万元,全年支出98.3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自评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崇信县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崇信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