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何金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3〕74号文件,何金龙等26名同志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县政府决定:

何金龙同志任县项目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吴成龙同志任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强同志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赵  强同志任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杰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梁诗怡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岩松同志任县龙泉融创服务中心主任;

梁  轲同志任县煤炭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

杨  涛同志任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朱永超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

李  淼同志任县幼儿园园长;

崔军利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朱青青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闫新创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科长;

王斌龙同志任锦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张  谌同志任锦屏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忠奎同志任新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李  宁同志任新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王  剑同志任柏树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王少琨同志任柏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副主任(副所长、副站长);

李拴平同志任黄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梁红斌同志任黄寨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明军同志任黄花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梁建国同志任黄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

陈  腾同志任黄花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所)主任(所长);

李  辉同志任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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