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田宏伟、张来文、孙爱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海越、汭越公司果园土地流转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升集团破产程序启动后,由于无人管理,果园处于失管状态,就此情况,我县研究制定了《崇信县海越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崇信县汭越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和《海升果业破产重整涉崇信事项应对方案》,及时成立了县级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为确保果园不荒废,保障产业发展、保护国有资产、保障群众利益,县政府决定在继续招商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由县林果公司与海越公司、柏树镇签订承包协议,对海越公司资产及果园经营权进行整体承包,承包期限从2021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承包价格按两个阶梯标准支付,2022年至2024年每年每亩450元,2025年至2026年每年每亩900元。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590元,由县林果公司直接向柏树镇党洼村村委会支付,林果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已将土地流转费支付到位;对于汭越公司4000亩果园,经双方同意,从2021年11月起由县林果公司临时进行代管,土地流转费由林果公司支付,经营收入归县林果公司所有。

目前,林果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已将土地流转费支付到位,在海越公司重整期间,按照各方协定,继续由崇信县林果公司对其果园开展日常管理,并保障当年收益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破产重整进程,进一步细化措施,多途径、多渠道扩大招商引资,积极上门对接,主动寻求合作,对海越、汭越公司5500亩果园进行转让或者出租经营,盘活现有资产资源。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果园土地流转遗留问题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支持。

联系电话:0933-6121657。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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