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四、受理机构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五、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概况及相关示意图绿地恢复方案

六、申办条件

1.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需要临时占用;

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

3.不能严重影响公众生活秩序;

4.不能对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造成危害

5.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九、办公地址

崇信县政务大厅二楼233窗口

十、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十一、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十三、送达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四、咨询电话

0933-5933683

十五、投诉电话

0933-61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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