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四、受理机构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五、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概况及相关示意图;绿地恢复方案
六、申办条件
1.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需要临时占用;
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
3.不能严重影响公众生活秩序;
4.不能对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造成危害;
5.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九、办公地址
崇信县政务大厅二楼233窗口
十、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十一、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无
十三、送达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四、咨询电话
0933-5933683
十五、投诉电话
0933-612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