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崇信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崇信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5年5月7日
崇信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全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以及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崇信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境内山地、台地、高原、河川交错分布,地质地貌复杂,受各类工程活动、村民高陡切坡建设、矿山开采和自然因素等影响,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全县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边坡类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另一类是地面变形地质灾害,包括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边坡类地质灾害在各乡(镇)均有分布,地面变形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新窑镇辖区。
二、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降水趋势以及主要诱发因素,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11月,预计地质灾害易发期为5月至10月,降雨量约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0%以上,其中6月至10月汛期降雨集中,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根据汛前排查,我县今年共摸排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涉及5乡(镇)20村27社820户,威胁人口4009人,其中按灾害类型划分为滑坡10处、泥石流10处、崩塌8处、地面塌陷1处;按乡镇划分为锦屏镇19处、新窑镇6处、黄花乡2处、黄寨镇1处、木林乡1处。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有锦屏镇姚洼村、梁坡村、枣林村、杜家沟村、铜城村、杜家塬村;新窑镇周寨村、青泥沟村;黄花乡水磨村、黄寨镇黄土寺村;木林乡木林村。
(一)锦屏镇辖区
锦屏镇辖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险情19处,其中滑坡6处、泥石流7处,崩塌6处,初步预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457户2060人。
(二)新窑镇辖区
新窑镇辖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险情6处,其中滑坡3处、泥石流3处,初步预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323户1773人。
(三)黄寨镇辖区
黄寨镇辖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险情1处,为黄寨镇黄土寺村后湾社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险情,影响10户39名群众居住安全。
(四)木林乡辖区
木林乡辖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险情1处,为木林乡木林村玉马岭社易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险情,影响3户10名群众居住安全。
(五)黄花乡辖区
黄花乡辖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险情2处,其中滑坡1处、崩塌1处,初步预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27户127人。
三、防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为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手段,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社区、村庄、校园开展各种形式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切实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防范措施。一是全面排查隐患。主要在“查变、查新、查漏、查潜”上下功夫,对辖区内因气候变化、工程活动、采矿影响、人为因素等可能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彻底查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危险程度和受威胁的户数人口,确定重点防范区域。二是选点定人明责任。选点:对于一些威胁性较大的隐患点,可作为重点监测预警对象。定人:在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为主要对象,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基础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明责任:明确各乡(镇)、部门及包村干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并对选定的监测人员,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做到层层明责任,件件抓落实。三是三项制度抓落实。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建立险情巡查制度,临雨季天气,村社监测人员轮流值班进行24小时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动物异常、地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做好隐患点定期观测和记录工作;建立灾情速报制度,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前兆或异常,要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尽快将紧急情况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四是群测群防专群结合。进一步强化各(乡)镇群测群防责任,细化群测群防网格管理,将村社、社区等最小化行政单位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建成“群测群防+网格管理员+乡(镇)+县”四级群测群防网格体系。
逐点落实、更新群测群防员信息,夯实基层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源头治理,提高防治能力。一是充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力量配备。二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所有隐患点周边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要坚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汛期人员转移的刚性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避让、早撤离,确保群众避险撤离“早跑、快跑、会跑”,提高防灾避险实效,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因工程建设诱发新的地质灾害。村社、集镇和居民点统筹规划,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四是积极联系专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进行评估,对暂时无力治理或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定期组织群众,采用地表排水、疏改水路、回填裂缝、削坡减载和恢复生态等简易工程治理,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减缓灾害发展扩大;对规模较大难于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积极汇报衔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村社四级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全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巡查,建立排查巡查台账,切实摸清每个隐患点的位置、灾害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圈定重点隐患,栽设警示标志牌,制定防治方案,实行“一点一案”制度,编制演练计划,确定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明确责任人、监测人员,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两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部门协作。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技术保障、高效运作的防灾工作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承担突发地质灾害的先期处置调查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所辖农田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沟道的治理,组织开展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全县旅游景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医疗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和政府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各相关单位实施的工程活动建设,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靠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对隐患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监测预警、措施落实等方面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查找出的问题采取月通报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渎职失职、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崇信县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2.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标准
3.崇信县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崇信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崇信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