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司法局机关简介
崇信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对外加挂崇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拟录用和调进人员的初审与进人计划的上报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崇信县司法局内设职能股(室)6个,即办公室(财务室)、法制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中共崇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下辖司法所7个,即锦屏司法所、城市社区司法所、黄寨司法所、柏树司法所、木林司法所、黄花司法所、新窑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单位主要负责人:朱鸿鹏
通讯地址:崇信县团结路641
邮政编码:744200
办公电话:0933-593114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