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根据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关于“乡村著名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全局,把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为主线,全面规范和加强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传承弘扬乡村地名文化,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充分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织密乡村地名网,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1.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完善地名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严格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结合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加强相关地方的命名更名工作。系统梳理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乡村道路街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公告,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性,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大数据中心)
2.多起新时代乡村好地名。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根据实际确定采词类别和采词重点,各类乡村地名专名的词汇储备应满足一定时期内地名命名需求。结合乡村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多起有历史传承、文化积淀、民族精神、时代风范的好地名,提高新生地名文化内涵。地名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崇信特色文化元素,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用新时代的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和美乡村精气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3.规划乡村地名新风貌。组织开展乡村地名专题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和有关工作会议进行评估论证,由县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名工作实际,按照规范化、层次化、序列化、继承性、创新性原则,编制县级地名方案,打造现代乡村地名景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二)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
4.规范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依据《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等标准和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有序推进标准地名标志设置,逐步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全县辖区内的同类地名标志颜色、尺寸、样式、材质、设置方向、位置等应规范。加强地名标志日常管理维护,以乡镇为主体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由乡镇综合执法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县民政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检,对巡检发现的损坏或丢失的地名标志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5.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各乡镇要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等现实需要,以“节约、实用”为原则,创新设置既规范标准又有乡村特色、地域特点的地名标志。拓展二维码地名标志服务功能,借助二维码标识将地名空间信息、便民服务项目、特色农产品、文旅资源推介、地名文化宣传等功能融入二维码门楼牌等地名标志,为群众提供丰富的生产生活信息,丰富地名标志文化含量。(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三)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
6.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各乡镇要组织专业力量,通过查阅志书、碑文等文史资料、走访“五老”人员、开展田野调查等方式,梳理乡村历史沿革,挖掘整理乡村地名故事以及与地名相关的传统习俗等,形成信息报道或者制作短视频,利用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乡村文化墙(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阵地,结合乡村旅游、研学考察、民俗体验、现代农业观光、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地名文化可见度,增强地名文化沉浸式体验,用地名承载的历史文脉、乡愁情怀、风土人情,浸润人心、凝聚民心,助力乡村文化振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文旅局)
7.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传承保护。以乡镇为主体,组织地名、文史、乡贤等相关人员组建专家组,做好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工作,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要以地名保护名录为抓手,带动乡村地名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充分认识乡村地区行政区划建制在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乡镇、行政村更名过程中应开展地名历史文化传承影响专项论证评估,切实加强乡镇行政区划名称、行政村名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责任单位:各乡镇)
8.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在抖音、快手、微博、今日头条等高流量媒体平台上投放地名文化宣传内容,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地名文化系列文章,通过制作横幅、宣传彩页和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地名文化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打造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大发展。
9.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村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乡村道路、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应收尽收。定期发布地名信息目录,为各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电子地图服务等企业提供标准化地名服务,实现地名信息统一收录口径、常态化更新、规范化上图。积极发动乡村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养殖园等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百姓出行导航、山货进城、快递进村。(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大数据中心)
10.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通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政府网站、标准地名图、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乡村标准地名,方便群众查询。组织相关部门对乡村标准地名的用字和拼写进行审校。加强乡村标准地名共建共享,推动乡村标准地名在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营业执照等公文证件以及规划审批、项目建设、金融保险、快递物流、水电气服务等行业应用中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
11.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探索建设崇信县区划地名信息网络平台,与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互联互通,整合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信息,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大数据中心)
(五)促进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2.创新乡村地名应用场景。加大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的宣传推广,以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为契机,县文旅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制定旅游指南、旅游地图等宣传推介方式,将地名文化、“地名二维码”等融入其中,致力于地名信息的多路径查询、多样化展示,拓宽群众旅游视野,增长地名储备知识。地名赋能农产品推广,制作当季农产品宣传短视频,绘制农家乐和采摘园分布图等,凸显地方特色,借力“乡村著名行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提供地名服务支持。(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13.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挖掘地理标志产品、“乡字号”“土字号”品牌产地地名文化资源,在产品宣传中融入地名文化元素,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文化附加值。挖掘蕴含在乡村旅游景点名称中的文化内涵,打造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景观,设计制作乡村特色旅游图、乡村地名服务示意图等,积极助力乡村文旅资源推介推广。探索以地名文化宣传为创意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在各类特色文创产品中融入地名文化元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
14.提升群众地名建设参与度。各乡镇要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参与地名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建立由专家、社工、地名文化爱好者等组成的地名志愿者队伍,探索将地名志愿服务纳入村社志愿服务范围。培养具备地名服务能力的社工人才,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地名建设。将地名命名设标、地名文化建设工作与乡村治理相结合,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的大舞台。(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三、进度安排
全县“乡村著名行动”总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2月)。各乡镇在深刻领会行动内涵、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动员部署工作。县上确定黄寨镇为全县“乡村著名行动”示范乡镇,下辖的黄寨村、北沟村、马寨村、甘庄村为示范村。
(二)探索实践阶段(2024年3月-12月)。试点镇要摸清和掌握乡村地名管理服务的的短板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本乡镇“乡村著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试点镇全面梳理各类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入库等情况,针对“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及不规范地名等情形,建立详细的任务清单。7月至12月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方向和重点,对照任务清单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5-2027年)。在试点乡镇的引领带动下,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到2027年底前,全县乡村地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60%以上乡镇的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深化提升阶段(2028-2035年)。全县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将行动有关情况作为地名工作重大事项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找准各相关部门在行动中的职责定位,积极构建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紧密依靠基层和群众力量开展工作,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行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强化典型引领,广泛宣传“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将“乡村著名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压实主体责任,大胆创新,统筹推进。县民政局将每季度对乡村著名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行动成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各乡镇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及成效,于每年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