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全面推行了“路长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四好农村路”的要求,2019年8月县人民政府以崇政办发〔2019〕142号文件,制定印发了《崇信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按照“一路一长”的工作要求,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路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乡镇总路长,由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明确管养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同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主任和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环保、水务、文旅、应急、运管、公路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另外,各乡镇人民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协调推进全县路长制工作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总路长是辖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路域环境整治和信息化建设的总负责人,主要负责辖区内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考核监督,协调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等方面综合管理;督导辖区内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辖区路长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依规问责。乡级总路长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辖区内路长制工作落实。各级路长是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安排日常上路巡查和养护,对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进行综合管理;对发现的公路灾毁、路面破损等问题及时上报;落实上级路长的工作部署;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推进路长制工作;协调部署农村公路专管员工作,确保管辖路段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总路长办公室是路长制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对本级总路长负责,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考核督导、拟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情况、核查并上报信息、分发派遣任务、督办任务落实、组织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等。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审批乡级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计划执行。

(三)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近年来,农村公路列养率均达到了100%。同时,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性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四)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路长制”为基础,制定了《全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公路的路域环境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路长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并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天上路进行巡察,对巡察结果通过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微信交流群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路容路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加强公路日常执法监管,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近年来,交通、公安交警、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次联合,充分发挥各级路长管理作用,扎实开展全县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未经许可的大型运输车辆行驶,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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