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
为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现就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如下:
一、科学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要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公开、公正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合理整合抽查任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联合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调查咨询等工作。建立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要结合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企业、个人、重点产品、项目等,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分领域、分行业健全完善相应的检查对象专业名录库,实施动态更新,保证各级各类检查对象库健全完善。各级执法机构要做好人员名录库动态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包括各业务条线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满足随机抽取选派执法人员需要。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的情形外,各相关单位、股室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公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即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真正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和监管公平公正。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积极向其他单位推送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防止监管脱节。
四、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落实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据本单位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局属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附件)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根据股室职责,做好联合抽检发起、配合工作,确保抽查检查按时限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