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木林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发展庭院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找准“庭院”小切口,通过党建引领、项目支撑、典型带动等方式,推动农户把“方寸地”变成促农增收的“增收园”。让农家“小庭院”成为群众持续增收的致富增收“大支柱”,努力为乡村振兴植入新引擎。
党建领航,快速凝聚发展合力。借力党建联建联合党委“圆心”引领,探索特色化、差异化产业发展路径。统筹庭院经济与手工挂面、宫灯加工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村级服务路径,以庭院为阵地,探索形成“庭院+非遗手工技艺传承”的庭院经济发展模式,按照“一院一规划、一户一特色”的思路,建设庭院式手工挂面作坊、宫灯加工车间,推动庭院小经济织就富民大产业,使群众的“钱袋子”在“党建+庭院经济”推动下越来越鼓。
统筹推进,强化项目示范效应。整合利用财政衔接资金45万元,扶持沟老村改造手工挂面作坊5户,崖窑村改造宫灯加工车间20户,配套购置加工设备。沟老村与甘肃汭塬香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注册“汭塬香”手工挂面商标,收益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崖窑村成立宫灯加工厂,签订宫灯生产订单2万盏。两种模式均由农户自行选择代加工、散户销售等经营方式,2023年预计手工挂面产量达到6万斤,销售额达55万元,宫灯产量达到2.5万盏,销售额达50万元。
做足特色,精准激活内生动力。发挥木林农民创业孵化园对庭院经济发展的典型带动效应,利用“村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吸纳脱贫户、监测户通过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就业等方式积极参与庭院经济发展。邀请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庭院经济生产、加工、产后贮藏等方面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开展农民技术培训30场800人(次),预计带动户增收134200元,户均增收5300元。
坚持扶弱固优,稳步提升质量效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乡村两级牵头,赴外协调解决产销供应问题6次,多方链接上下游供销双方,坚持拓宽订单统销、电商直销、社会力量帮销、包保包销、定产定销等多形式的销售渠道。采取各类经销主体先行与销售方签订需求协议,农户按需求进行分配生产模式,进一步解决农户销售难题,实现多方互利共赢,有效促进庭院经济按市场需求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