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公示

2025年6月3日,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崇信县龙泉水库工程申请使用林地的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崇信县龙泉水库工程拟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工程拟永久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8.4967公顷,建设内容为新建龙泉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172万m³,兴利库容101.4万m³,调洪库容45万m³,死库容55万m³,涉及崇信县黄寨镇大麦沟村、柏树镇张湾村、闫湾村林地。其中,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7.3052公顷,疏林地0.2511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710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2299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拟使用防护林林地7.3052公顷,其他林地1.1915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5.4831公顷,地方公益林地3.0136 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5.4831公顷,Ⅲ级保护林地3.0136公顷;按林种分:拟使用防护林 7.3052 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人工林 8.4967 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崇信县柏树镇闫湾村集体林地 4.0961 公顷,柏树镇张湾村集体林地 3.6104 公顷,黄寨镇大麦沟村集体林地 0.7902 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建设项目法人:刘红荣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龙泉水库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申请单位: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项目实施地点:黄寨镇大麦沟村、柏树镇张湾村、闫湾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使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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